里约奥运会正火热进行,由于有几位我国优运动员冲击奖牌失败,如何看待奖牌成为近舆论场中的热门话题。在微信朋友圈,《真正的教育,根本不是发掘人的一》《当我们用‘痛失奖牌’来报道孙杨,我们在向孩子传递什么价值观》等热文都抨击了“奖牌至上”背后的功利心理。那么,究竟该用怎样的奖牌观念教育孩子?本期争鸣推出两篇立场各异的文章,期待激发读者更多思考。
奥运之美远不止看得见的奖牌
全民体育发展了这么多年,人民日报也提醒“唯奖牌论”时代已过去,但近几天,面对一些知名运动员的失利,不少媒体依然用“痛失奖牌”来作为新闻标题,不少观众也有微妙的挫败感。可是,“痛失奖牌”之痛,究竟从何而来呢?
这种“痛”,也许来自对奖牌的极度渴慕。奖牌在错位的价值观里,已经僭越了竞技体育之精神,成为无上的价值与荣耀。哪怕是微弱的差距,拿到奖牌就是英雄,而奖牌之外,似乎都成了空气。成王败寇,一锤定音。可问题是,奥运精神就是把夺冠看的很重要,把其他拼搏奋斗者们统统打入“冷宫”吗?
这种“痛”,也许来自对成功的市侩解读。心灵鸡汤温补过度了,成功学的“鸡血”打太多了,我们对动态人生的理解,似乎也就仅剩下夺取奖牌的刹那辉煌了。太渴望成功、太冀望以盖过别人的风头刷出自己的存在感,看起来是一种傲娇的自负;说白了,不过是靠奖牌支撑一种虚浮的成就感。
而所谓“痛失奖牌”一说,传递给孩子们的,则是错位之痛、骄矜之痛。
奥运会就是创造奇迹的地方,如果一切竞技成绩都能靠信心与指数推演出来,临场的那些汗水与泪水,又有什么意义呢?运动员固然未必需要修炼出“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的心理臻境,但也没必要被奖牌绑架,在利欲与算计中放大奖牌的魔力。
在课堂上,有老师曾问学生:“有谁知道世界第二高峰?”有人犹豫说是“乔戈里峰”。老师继续问:“第三高峰、第四高峰呢?”这时就没人回答得出来了。这里固然有物竞天择的必然,但“没有第二,只有一”的“奖牌至上”思维,也裹挟了不少人的认知与逻辑。人生种种不如意,便是“只见奖牌”的功利思维的副产品。就像白岩松在电视上说的:“看到那样的标题叫谁谁痛失奖牌,怎么就痛失,好像原来预定的就是你的,人家打得好,当然就是人家的了,这是体育比赛开个玩笑。”放大泪水、放大失意,看不见过程之美、听不到实力之音,心无旁骛之后,碎落满地的,就是极端成功主义的病态心理。
不由得想起个小插曲:本届里约奥运,“用了洪荒之力”的运动员傅园慧之所以“亮了”,恐怕恰恰是因为她的身上展现了竞技体育该有的自然率真之美、不事雕琢之美。在学校,在教育领域,“痛失奖牌”式的心态已成为流感般的顽疾。比如唯成绩论、唯“状元”论,可谓一人升天,仙及鸡犬。在每个夏天,几乎都上演着这样的闹剧。“状元”有房产、有代言,甚至连笔记都可以待价而沽;可是第二名、第三名呢?几乎没人关心他们。可问题是,偶然的一分两分之别,需要给出天壤之别的待遇吗?这个社会的有序运转,仅仅靠的是“一名”们的洪荒之力?
少点“痛失奖牌”,多点“喜获银牌”吧!就算是铜牌抑或黯然出局,天也不会塌下来。我们恭喜奖牌获得者,却不该把奖牌当作人生的全部。看比赛的时候,告诉孩子,奥运之美,远不止这块看得见的奖牌。体育如此,学业如此,人生亦然。(邓海建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奖牌至上”体现运动员责任心
四年一度的夏季奥运会正在进行,有关一些运动员“痛失奖牌”的报道不时见诸各类媒体的头条,尤其是赛前被普遍看好的运动员,一旦成绩欠佳,总会引发热议。但是,与以往不同,除了惋惜、批评,网上为运动员舒缓压力的呼声时不时高涨,比如“不要再让奖牌绑架孩子”;接着又有“中国公众对体育比赛的态度趋于成熟”之类的赞叹,好像运动员去里约就是为了展示自我,至于输赢得失,完全不用考虑。有媒体主张,今天中国必须走出“奖牌至上”的困局,提问题的角度不错,但是所提问题却是一个假问题。
奥运会属于“竞技体育”范畴,如果虽称竞技却不考虑输赢,不在乎拿到的是奖牌还是银牌,甚至成绩好坏都无所谓,那无论运动员还是观众,千里迢迢去里约干吗?
那些“不在乎奖牌银牌”的网友一定知道,在中国,这些运动员都是国家财政出钱培养的。前几年有传说“一块奖牌需要七亿元人民币的投入”,数字未必准确,但耗资巨大的投入之下,运动员怎能轻松随意,不在意输赢?有的运动员在失去奖牌后痛哭流涕,应该不只是为了个人成败,还为了对国家培养、人民供养难以交代。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运动员在未能夺得原本有实力夺取的奖牌的场合,流泪不但是正常的,而且是正当的;丢了奖牌还若无其事,那才是心态失常。
现代奥运会从诞生之日起就带有明确的教育功能,“更快、更高、更强”不只是体格上的,更是人格上的。因为是教育活动,所以对于“奖牌至上”到底传递什么价值观需要讨论,但讨论的方向肯定不是“奖牌至上”本身的对错,而是“奖牌至上”得以成立的立论。
如果“奖牌至上”指的是个人为得奖牌不择手段,那是错误的。而在法律和规则的意义上,守住底线,“奖牌至上”就不是问题。
如果“奖牌至上”指的是只顾个人名利,在集体项目中,过于突出自己,而导致整体失利,那可能是错误的;但在集体项目中,充分施展个人所长,或在与同伴对垒时,努力战胜对方,都属于正常行使运动员的合法权利,不该受到指责。
如果“奖牌至上”指的是观众在运动员受伤等非常场合,仍要求他们为自己对奖牌的渴望而牺牲健康,那是错误的;但在运动员一切正常,只是因为心理过于紧张等因素而导致发挥欠佳,观众痛惜一下,又何错之有?
如果“奖牌至上”指的是运动员不靠国家财政靠自己,来到赛场只为实现个人抱负,观众却要求其必须拿到奖牌,那是错误的;但当其接受国家投资,肩负纳税人厚望时,却因失误而丢失奖牌,那无论是众人的指责,还是其本人的自责,又何错之有?
奥运会作为一项全球性体育盛会,其中一项重要的教育功能,至少对于基础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来说,就是关于责任心的教育,就是关于权利义务关系的教育:身为运动员,从接受国家出资培养和教育之日起,就对国家和民众承担了一份责任,尽其所能地在高水平运动比赛,特别是奥运会赛场上夺取奖牌,就是履行这份责任的基本形式。不愿意承担这份责任的,可以“单飞”,从头就“单飞”;希望由国家承担所有投入的,那就好好表现自己,争取拿个奖牌回来。如果终成绩不佳,那痛哭流涕至少要比嬉皮笑脸更像一个有担当的人之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