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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青少年暑期溺水

更新时间:2017-08-08 来源:本校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2701

暑期防溺水不“放假”

据有关数据统计,夏季溺水事故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农村孩子明显多于城市孩子,发生在城市的溺水事故也以外来务工子弟居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几方面原因:一是针对农村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足,二是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看护义务没有尽到,三是缺乏正规的游泳场所。

事实上,每年夏天各地教育部门都会下发防溺水安全通知。大部分学校主要做法是:由班主任在班级对学生讲一遍,再发一张“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孩子带回家交给家长。接受过这样的安全教育后,学生们其实对于溺水的危险仍然没有直观感受,非常容易在集体活动中忘记警示。而且在农村地区,很多家庭是多子女家庭,父母一旦外出务工,充当临时家长的爷爷奶奶看管力度不够,精力有限,非常容易放任孩子冒险。主观放松加上监管不力,溺水事故因此就成了年年暑假抹不去的阴影。

曾有人提出能否让游泳成为必修课,让每个孩子都学会游泳就可以减少溺水的发生。也许这样可以减少溺水的发生,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很多溺水的受害者往往是会游泳的人。实际上他们游泳、戏水的地点才是他们发生溺水的关键,所以教孩子们如何正确地游泳玩水、远离危险水域,才是杜绝溺水发生的主要条件。另外,受限于教育条件和各地经济水平不均衡的限制,要想短时期内在全国普及游泳课,并不现实。

    预防功夫在平常

从以往的溺水事故看,不会正确施救,也是导致群体性溺水的一个主要原因。往往是一个孩子落水,其他孩子施救不当,结果导致更多伤亡。因此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教授学生如何正确自救及施救,是除了警示溺水危险之后的又一个重要内容。目前大部分中小学校在这方面的教育,由于受教学条件限制,多为教师在班级里宣讲,很少有带到游泳池边,边实践边讲解的,甚至很多教师自己连游泳都不会。

要阻止溺水悲剧继续发生,就要改变这种“纸上谈兵”式的安全教育模式,更不能突击在夏季来临前或是暑假开始之时集中学习。教育部多次督促,各校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必须坚持每日课前课后提醒制度,反复告诫学生溺水的危险性。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游泳课,借此向同学们普及正确的游泳安全知识。为了确保授课“百分百”安全,开设游泳课,除了有常规的老师、教练组织教学外,还必须有专门的救生员在一旁随时待命。没有这种条件的学校,也可以请一些游泳技能高的家长或社会人员来讲授,甚至是请一些有过溺水经历或是救人经历的人来讲解,这要比传统宣讲更能抓住重点。同时,网络上有很多关于溺水预防和正确急救的视频,非常有说服力,暑假家长可以陪孩子一起观看,和孩子一起讨论预防溺水的方法以及溺水发生的可怕后果。

    多方联动不松懈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不能忽视,就是农村地区几乎没有公共游泳池,更没有救生员。孩子天生爱玩水,尤其是炎炎夏日,农村孩子游泳的需求无法得到合理满足,只能选择野泳。如何切实有效地教会农村孩子防溺水技巧,这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在农村地区,如果没条件兴建游泳场所,也可以由政府出面,在自然水面上开辟一块安全区域,然后聘请教练员和安全员,这样既能满足孩子们爱玩水的天性,又能确保安全,还可以借机教会孩子游泳及救生的技能。

防溺水需要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共同参与,才能织出一张牢靠的安全网。防溺水宣传教育实施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多方联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安全教育,让防溺水安全警钟长鸣。

防溺水小常识

●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如池塘、水库、河流等自然未开发的水域。

●必须在家长、老师或熟悉水性的成年人的带领下游泳,以便照顾。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乘坐轮船、游艇等水上交通工具时,要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穿好救生衣。

●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施救,要大声向周边人员呼喊求救,并立即拨打求救电话;同时利用身边的物资积极开展营救;对于营救上岸的溺水者如发现已无意识,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的抢救,千万不可采取倒背、控水等延误抢救的错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