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经研究,定于2012年11月上旬组织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家,赴全省部分普通高中开展第二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家视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导主题和对象
本次视导的主题是“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视导对象为全省部分普通高中学校。
二、视导任务
本次视导主要任务是指导学校深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总结学校在实施过程中的亮点和特点,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发现先进学校典型,进一步深化新课程实验。同时,征求各地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意见,为教育部开展修订提供建议和参考。
三、视导形式
通过听、看、访、查、议等多种形式,掌握学校实施新课程实验状况,总结亮点和特点,诊断出现的问题,帮助学校提出深化新课程实验的具体思路。
1.随堂听课,并进行评课;
2.上示范课,要求视导专家为教师上好一堂示范课或举办一次专题讲座;
3.查阅学校有关材料,包括备课笔记、教学活动记录、教学特色文本材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
4.现场观摩技术、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
5.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征求相关意见;
6.和教育部门及学校领导座谈沟通,反馈视导情况,提出深化新课程实验的意见。
四、视导时间及分组安排
1.视导时间为2012年11月上旬。具体赴各地视导时间,由各视导小组与各地协商确定。
2.视导分7个视导小组,每组4人,各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视导小组须到3-4所学校视导并覆盖所视导的地市,具体视导学校由各视导小组与各地协商确定。
五、经费预算
视导专家的交通费、讲课费、食宿费由省教育厅统一支付
六、工作要求
1.本次视导工作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教研室具体实施。各视导专家要按照工作要求深入教学一线,对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专项研究,指导学校进一步深入推进新课程实验。视导结束后,各视导小组要形成详细的视导报告提交省教育厅。
2.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家视导工作,按照要求做好视导安排,指定专门人员做好视导联系工作。请各地于10月25日前和各视导小组取得联系,协商视导工作安排。
3.本次视导实行组长负责制,各视导专家组组长要切实做好本组的组织召集与联络工作,带领本组专家做好视导工作。
附件:第二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视导分组安排
江西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17日
附件:
第二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视导分组安排
一组:(视导地市:南昌市)
组 长:黄建国(省教研室)
组 员:叶存洪(省教育学院) 何金文(省教研室)
联络员:彭婧瑜(省教研室,电话:13879133963)
第二组:(视导地市:九江市、景德镇市)
组 长:谭少虞(省教研室)
组 员:胡银泉(江西师大) 何 艳(省教研室)
联络员:陈 伟(省教研室,电话:15979090089)
第三组:(视导地市:上饶市、鹰潭市)
组 长:喻金水(省教研室)
组 员:李永红(江西师大) 黄晓标(省教研室)
联络员:张海玲(省教研室,电话:15170227009)
第四组:(视导地市:抚州市)
组 长:刘春林(省教研室)
组 员:孙锦明(江西师大) 熊晓珑(省教研室)
联络员:杨文立(省教研室,电话:13879187958)
第五组:(视导地市:宜春市、萍乡市)
组 长:周卓涛(南昌市教研室)
组 员:陈 平(南昌二中) 邹明华(省教研室)
联络员:胡元生(省教研室,电话:13870661669)
第六组:(视导地市:吉安市、新余市)
组 长:江俊水(上饶市教研室)
组 员:黄伟民(南大附中) 周传联(省教研室)
联络员:潘毅鹏(省教研室,电话:13870806266)
第七组:(视导地市:赣州市)
组 长:肖连奇(新余市教研室)
组 员:钟传志(省教育学院) 杨 涛(省教研室)
联络员:马 丽(省教研室,电话:13970972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