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和改进我省小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学生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定于2013年4月下旬由赣南师范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教育学院、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井冈山承办全省小学班主任教师安全教育和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进一步增强班主任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预防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以及事故处理的能力和本领;进一步将学校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平安班级、平安校园建设。
二、培训内容
紧密围绕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主题,开设小学班主任管理、留守儿童教育、学校卫生保健及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班级校园创建等专题。
三、培训对象和计划
以县城、乡镇小学(含民办)班主任教师为主,计划培训1600人,分4期(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培训批次承训单位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培训地点
第1期江西教育学院4月19日—23日(19日报到)400井冈山
第2期赣南师范学院4月24日—28日(24日报到)400井冈山
第3期江西科技师范大学5月3日—7日
(3日下午)400井冈山
第4期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月8日—12日
(8日报到)400井冈山
四、培训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或乘长途班车到茨坪,电话:0796-6896666、6666866)。
五、有关要求
1、分市培训计划由设区市教育局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解到县到校,推荐参训班主任教师自下而上逐级上传,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教师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市级管理员报审后,于4月10日前,将参训教师信息表上传至承训院校,并通知教师按时参训。承训院校按参训名单在“培训项目和证书系统”中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电子版)。
2、承训院校要按照培训方案,选派、聘请优异教师授课。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六、其它事项
1、培训、资料、食宿费用由省教育厅安排,不收费。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核销。
2、承办院校联系人:
赣南师范学院:陈志钢,0797-8393655,13767745346,电子邮箱:jkypx2011@126.com。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王萌萌0791-83821631 15179139254,电子邮箱:947106049@qq.com。
联系人:任春亮、黄爱莲, 0791—88330460,电子邮箱:jxjypxxy@163.com。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何涛,13007223918,电子邮箱: ncszpxc@126.com。
3、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熊东海,电话:0791-86765180,电子邮箱:702480176@qq.com。
本通知在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和江西教师网(www.jxteacher.com)发布项目,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