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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1-04 来源:本校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3051

  集团各院校、园:

  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颁发《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该《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为各地各校预防与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是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一项重要举措,《条例》标志着我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和平安校园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现将《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印发给你们,希望各院校园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并根据《条例》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 学校应当将学生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认知能力、心理和生理特点,开展下列安全教育:

  1、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2、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4、开展防溺水教育,帮助学生掌握游泳安全知识;

  5、开展心理、生理健康知识,传染病预防知识,防性侵、防拐卖知识和毒品危害知识教育,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6、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增强学生抵制网络不良信息诱惑的能力;

  7、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学生避险、逃生、自救和互救能力。

  二、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以校长为一责任人的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

  3、建立食堂物资索证、登记制度以及饭菜留验制度,保证食品安全;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门卫管理、校园巡查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安排专人担任门卫和其他保卫工作,加强进入学校区域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和管理,负责校园内安全值勤,防范和制止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违法行为;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环节的管理,规范实验操作流程,定期对实验室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检查;

  7、建立学生请销假制度,对学生请销假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未到校、擅自离校、旷课的,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或者抚养人;

  8、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校学生管理制度,做好住校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对违反校规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当告知其监护人或者抚养人;

  9、建立校内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报告制度(每月后一周周三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三、 学校应当落实以下安全管理和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印发标准格式的入学须知,告知学生及其监护人或者抚养人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学校负责管理的区域范围以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途径和程序,并要求如实填写血型、疾病史以及过敏食物、药物等情况;

  2、寒暑假前,印发安全告知单,明确寒暑假起止时间及假期安全注意事项等;

  3、组织学生参加实习、考察、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军事训练、文化娱乐和其他集体活动,应当与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符合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4、对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疾病不适宜参加特定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给予必要照顾,发现学生有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及时救护、告知其监护人或者抚养人;

  5、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拥挤踩踏;在易发生拥挤的通道、场所,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6、教职工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或者其他工作的疾病的,应当及时将其调离相应的工作岗位;

  7、学校选用产品和服务时应当建立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产品标签、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或者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证书,保证产品和服务可追溯;

  8、建立安全工作台账,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9、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防护、抢险、救助等措施,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为了把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请各院校园把该项工作列入2016年度重点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1月15日前上交院校部(OA上传给张贵忠),院校管理部将在1月20日对《通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该项检查要进行排名,并列入一月份月度绩效考核。

  特此通知

  聚仁堂集团

  2016年1月4日

  附件:《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该附件请到聚仁堂集团官网下载,点击进入下载页面。